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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

  积极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小流域治理、城市大环境绿化等重点工程,巩固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强黄河湿地(包括生态湖泊)保护。实施六个百万亩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和大六盘生态经济圈,构建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将生态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农田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加强林木管护,努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防止出现反复。继续落实生态外援项目。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5年新增造林面积700万亩,草原围栏30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沙质荒漠化土地面积500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达到4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专栏7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宁夏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省(区)建设:以重点林业工程为载体,推广应用防沙治沙模式和成功经验,累计治理沙化面积5000平方公里。
  ◆宁夏六个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依托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黄河中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贺兰山东麓百万亩生态防护林”、“灌区百万亩特色经济林”、“沿黄百万亩湿地生态保护林”、“中部干旱带百万亩枣树节水经济林”、“毛乌素沙地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和“六盘山及外围地区生态防护林”六个防护林体系,完成造林面积613.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53.2万亩,封山育林160万亩。  
  ◆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300万亩,补播改良 100万亩。
  ◆宁夏黄河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完成《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中6个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力争启动实施青铜峡库区、中宁天湖、平罗镇朔湖、简泉湖等18个湿地保护建设项目。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白芨滩、罗山二期工程;启动实施贺兰山国家示范性保护区建设和哈巴湖、六盘山保护区二期工程;申报新建云雾山和南华山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灵武恐龙古生物化石,银川阅海、鸣翠湖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林木种苗工程:新建地方特色林木种苗基地 10处。
  ◆水土保持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自我修复3000平方公里。

第二十四节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要加强开发项目集中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的环保规划环评工作,制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确保实施。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抓紧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全区主要排水沟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0年底前全区各市县(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和科学使用农药,治理养殖业的废水、废物。加大矿山、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的治理和整治,规范资源开发行为,强化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环境保护措施。努力使全区人民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2012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100%,主要湖泊水质达到景观水体功能的要求,黄河宁夏段国控、省控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银川市城市空气质量≥Ⅱ级达到300天以上,石嘴山市大气质量在全国113个重点监控城市中达到中等水平。
  专栏8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对全区5个市的造纸、食品、化工、制药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现役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在2009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其他现有燃煤火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综合利用电厂都必须尽快开工建设脱硫工程,实现达标排放。全区新建、扩建电厂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设19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包括卫生填埋场和清运系统,设计处理总规模为4015吨/日。
  ◆城镇污水处理:全区所有县(区)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扩建、新建城市排水管网85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
  ◆主要排水沟污染防治:对全区主要排水沟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工程,保证黄河宁夏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建设宁夏危险物、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四市(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农村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搬迁污染企业。

第二十五节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将水资源优化配置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制定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快实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北部引黄灌区加快节水改造和水权置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中部干旱风沙区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地下水勘查,改造扬黄工程,扩大供水范围,建设集雨设施,确保饮水安全。南部黄土丘陵区以流域为单元,开源与节流并重,加强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开发泾河水资源,建立大中小型工程并举、库坝窖池联用的供水体系。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区、市、县三级的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不同来源、不同用途、不同地域的水价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水权转换制度和水市场交易制度建设,规范水权转换。加快推进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广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压缩高耗水、低效益的作物种植,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城市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到2012年基本完成节水型社会试点阶段的建设任务,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七章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我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6.64万平方公里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区域,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山川、城乡协调发展。2012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641.9万亩,基本农田达到1328万亩,建设用地控制在2400平方公里以内。

第二十六节 构建以沿黄城市带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


  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实施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四个地级市为次中心的“半小时通勤圈”,推进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全区形成规模结构合理、功能定位互补、空间布局科学、整体协调的城镇体系。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协调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土地、户籍等制度,不断缩小城乡、山川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全区城市化率达到50%,城市空间达到640平方公里,城市空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达到5080人以上。
  加快沿黄城市带发展。按照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区域市场、生态建设和市政服务“六个一体化”要求,全面展开沿黄城市带建设,促进城镇布局的集群化,实现各城市的联动成长和相向发展,构筑带动全区大发展的增长极。以打造“黄河金岸”为目标,以规划为龙头,以水系为主线,坚持点轴发展、线面结合、突出特色,塑造新形象。贯通滨河景观大道,建成防洪保障线、生态风景线、旅游观光线、经济命脉线。建设各具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和景点,对各城市黄河大桥两岸景点,进行高水平、特色化的规划设计,提升城市品位。加快银-灵-吴-青同城化步伐,推进城际公交和出租车跨区域服务,逐步取消国道、省道收费站,实现无障碍快速通行。推行地级市电视节目同网传输、同步收看,逐步统一沿黄城市通讯、邮政资费标准。启动四市之间公积金贷款购房“同城化”,加快实施金融IC卡试点,降低同城金融交易成本。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同类产业向同一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沿黄城镇聚集,带动中南部更好融入全区发展格局之中,使沿黄城市带成为承接国际及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密集产业带和优势平台,成为呼-包-银-兰经济带的重要一极。到2012年,沿黄城市带人口达到410万人,城市化率达到 66%;GDP达到1450亿元,占全区的90%以上;人均GDP超过3.5万元。

第二十七节 推进重点开发区域跨越式发展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指沿黄城市带、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原州区,区域面积2.57万平方公里,人口318.8万人。重点开发区域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较快发展,成为支撑未来全区经济持续发展的增长极,成为全区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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