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融支农五项工程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融支农五项工程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的意见
(淮政发〔2009〕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农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金融支农“五项工程”,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信贷投向引导工程,促进涉农贷款持续较快增长

  1.明确金融支农的责任和目标。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金融支农工作对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科学合理布局机构、网点,不断创新服务产品、工具,着力完善服务体制、机制,确保全市涉农贷款逐年递增,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2.加强支农政策的研究和传导。市人民银行要高度关注、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各项金融支农方针、政策,准确解读、及时传导政策意图,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制定切合淮安实际的金融支农指导意见,重点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动摇,不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3.搭建银行与涉农企业的合作平台。市人民银行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涉农经济部门的信息对接,搭建银行与各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沟通合作机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活动,使银农合作成为“三农”信贷投入快速增长的主平台。市人民银行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举办专题对接活动1次以上。

  4.建立和完善信贷导向效果监测评估机制。市人民银行、淮安银监分局要进一步规范涉农贷款统计,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并按季监测通报。市人民银行要牵头建立市、县全覆盖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重;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有区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投放当地,新增贷款中涉农占比达到70%以上。

  二、实施信贷服务创新工程,提高金融支农工作效率

  1.稳步实施“阳光信贷”工程。淮安银监分局要积极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建立涉农贷款办理流程“公告牌”制度,在营业大厅集中公告涉农贷款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办结时间等,并通过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布涉农贷款的调查、授信、定价、操作流程和公开承诺等事项,提高涉农贷款的办理效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