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三、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办案,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司法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技术鉴定、技术调查、专家证人、专家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全市执法协作信息平台。建立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2.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冒充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执法机关处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海关执法力度,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效利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和执法系统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提高我市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声誉。完善展会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发挥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积极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生物技术、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公开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处理结果。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者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社团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