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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对全市1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对全市1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局《关于对全市1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对全市1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
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的意见
(市农业局  2009年7月)

  根据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主销市场、基础条件等,在全市选定1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全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试点单位。现就做好全程质量控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消费者健康保障水平为目标,对试点单位的农田环境、投入品使用、田间管理、产品质量、产品流向等进行全程登记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标准化的生产制度、科学的质量认定认证制度、可溯源的质量保证制度、规范的信息发布制度,推动试点单位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大力引导安全健康消费,提高高品质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附加值,提高南通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农产品的品牌经营。
  二、抓好重点环节
  (一)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信息档案。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市级地方标准等,科学合理地制定基地产品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方面的指导和把关工作,并监督试点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对基地环境、种子、投入品使用、田间管理、作物生长、产品质量、产品流向等情况要进行全程记录,建立档案,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信息登记制度。
  (二)严格产品质量监测,加强质量鉴定。按照“基地全面自检、有资质机构抽检、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审定”的模式,对基地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和认定认证。市和县(市)农业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监测内容和方法,选好有资质的机构,合理确定监测密度。各试点基地要建立产品速测室,对出去的每一批产品都要进行检测,把好“基地准出”关,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各承担产品检测的机构应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市农业局环能处及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并向试点单位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市农检中心对15个试点单位产品检测结果进行审查,统一汇总分析,对在一定周期内(具体由市农业部门确定)产品质量检测全部合格的,出具相应的质量检测证明,并报请市农业部门对基地进行相应的命名,颁发相应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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