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09〕129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扩大医疗卫生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我局制定了《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扩大医疗卫生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我市医疗市场;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坚持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原则,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有序竞争的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