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指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副秘书长 雷 震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
蒋明红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 副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成 员:梁海萍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副厅长
副部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韦守德 自治区文明办主任 冯国平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何 军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