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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级计生专干绩效考核的通知


  三星级专干条件:在二星级专干的基础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从事计生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积极的完成本职工作,本村连续两年无政策外生育(社区连续五年无政策外生育),当年季评分平均在90分以上,人数控制在村(社区)总数的10%-15%。

  其中三星级专干由各县区提出人选,经市人口计生委考核后确定。

  当年从事计生岗位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的专干不进行星级评比。

  三、考核组织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人口计生办成立专门考核组负责对村级专干的季考核评分,并提出星级评定建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计生委(办)负责对乡镇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季进行抽查,并根据季评分、抽查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村级专干星级等次;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县区提出的三星级村级专干人选进行复核。

  四、奖惩办法

  对被评为三星级的专干,由市人口计生委给予1000元奖励;对未评上星级的,第一年给予警告,连续两年未评上星级的,由县区提出意见,乡镇进行解聘。
  对不认真开展季度考核评分,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乡镇,一经发现,市人口计生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与乡镇预警、重点管理挂钩和酌情扣除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分数。

  附:村级计生专干季考核评分办法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计分办法

1、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一口清”

5分

村(居)总人口(0.5分),已婚育龄妇女数(0.5分),重点管理人数(0.5分),出生人数(0.5分),政策外出生人数(0.5分),出生孩次、性别(1分),落实四术人数(0.5分),为落实措施对象人数(0.5分),本次未参加环孕检人数(0.5分)

2、符合政策

生育率

实行

倒扣分

社区每出现一例违法生育一孩、二孩、多孩分别扣2分、5分、10分。

村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在全市上一年平均水平以下的扣2分;在20%以下的扣3分;有多胎生育的扣5分。

(2)政策外生育漏报的,多孩每例扣5分,二孩每例扣4分,一孩每例扣3分;性别错报的每例扣4分;孩次错报的每例扣4分;政策外生育报为政策内生育的,多孩每例扣5分,二孩每例扣4分,一孩每例扣3分。

3、育龄妇女及孕情管理

18 分

(1)每月按时报送人口计生工作报表(6分),每未按时报送或有差错一次扣2分

(2)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准确率均达100%(6分)。每发现一例育龄妇女漏管扣1分,每发现一例信息不准确扣0.5分。

(3)孕情上报及时率(在3个月以内上报)达100%(6分)。每发现一例孕情迟报扣1分;每发现一例漏报扣2分;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15分

(1)对流出、流入育龄妇女建档率、办证率、验证率均达90%(6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及时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和个体工商户、出租户分别签订计生合同和协议书,签订率达100%(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孕检证明寄回率达90%(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报表准确、信息变更及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技术服务

18分

(1) 组织村(居)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乡镇(街道)开展的孕环检和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参查率达85%,得(6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 做好术后育龄妇女的随访工作,随访率达100%(1分),每有一人未随访扣0.2分。

(3) 综合避孕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0%,(社区6分,村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村年内无一例二女结扎的,扣当年季度平均分10分。

(4) 药具发放服务到位率100%(社区5分,村1分)。每有一例药具未发放扣0.5分。

6、宣传和计生

干部应知知识

知晓率

10分

(1)对人口计生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5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市、县、乡举办的计生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为衡量标准)

(2)搞好舆论环境宣传,有阅报栏、政务公开栏、黑板报,每月公布、变更1次,清晰规范的标语口号不少于5条(5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7、办证服务、

奖励扶助

15分

(1)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做到受理、审核、交办及时、准确(5分);办证超过一个月每一例扣1分。弄虚作假或因办证不及时而造成违法生育或上访的,每例扣5分。

(2)按要求摸清底数,落实爱心保险、计生补充养老保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各项奖励扶助政策(10分),每漏报一例扣3分,每发现一例弄虚作假的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社会抚养费

征收

15分

协助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8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征收率当年达50%以上,历年达80%以上(7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9、参加上级会议

4分

按时参加市、县、乡组织的会议、培训得(4分),请假(病假除外)、迟到、早退1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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