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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各级管理部门以及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进行防范事故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 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练

  南通市处置民用航空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年协调组织一次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和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7 奖励与责任追究

  7.1 奖励

  对下列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由于报告及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处置措施适当,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其他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形。

  7.2 责任追究

  对未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在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8 名词解释

  8.1 航空器

  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任何机器。

  8.2 航空器运行

  自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完成的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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