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9]29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来《关于宁夏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申请核定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考试费标准的函》(宁人社函[2009]2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务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672号)精神,现将宁夏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我区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区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考试费包括:向国家外专局上缴的考务费和用于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及聘请监考人员等费用。经审核,具体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
二、宁夏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是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收费主体。收费前须按规定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