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谢速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25号提案《关于解决阳光嘉园小区出行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对于“阳光嘉园”住宅小区居民出行难问题,我们曾于2007年多次到现场进行过实地踏勘。该小区位于徐家漕路419弄,小区四周路网不完善,道路均为“断头”路,尚未与外围的望童路或甬梁线贯通,仅能通过徐家漕路出入,离公交徐家漕始发站的距离为1000米。同时由于通往“阳光嘉园”住宅小区的唯一一条“徐家漕路”局部路段路况较差,特别是望春监狱旁边一座小桥,桥身狭窄、桥面坑洼,桥梁的承重能力根本达不到公交车的通车要求。
2008年下半年我公司又多次到实地踏勘,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也会同望春街道、交警部门、市公交以及当地居民代表就望春街道范围内部分小区居民乘车难的问题召开现场协调会议。由于“阳光嘉园”小区周边道路网建设至今仍没有改观,大家一致同意,因“阳光嘉园”住宅小区的道路、桥梁还不具备通车条件,待今后通往该小区的道路、新桥、公交始发站建成后,再对周边的公交线路进行统筹优化,以方便阳光嘉园小区居民的出行。当时,望春街道以及居民代表也表示认同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