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郭建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97号提案《关于统一规划和管理洗车场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2004] 171号文件的精神,市城管、工商、环保、公安四部门从2004年9月初开始对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以及鄞州新城区范围内的洗车场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近四个月的努力,对全市288家洗车场点进行专项检查,共规范了100家,取缔了71家,自行关闭了47家,另对24家违规洗车场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从而基本达到和完成了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洗车场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要求和任务。
2006年我局又对全市的洗车场点进行了一次整治“回头看”行动,经过核查,对一批经营区域、场地硬化、污水接入规范的洗车场店安装了统一标识牌。对尚未达到要求的洗车场点,通过指明问题、提供指导,责令整改,引导其逐步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造成我市洗车场点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对洗车场点的管理缺乏统一标准,对诸如经营场地、设施设置等经营条件没有具体规定,市场“准入”把关不严。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协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在《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调研中,我们建议洗车场点在向工商部门审批前应首先向城管部门申请备案,在其场地规模、循环节水设备、沉淀池、隔沙隔油设施、污水接入污水管道等方面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方批准经营,这样能从源头上得到遏制,也有效地解决了当前洗车场点存在的诸多问题。
二、做好环保洗车的宣传工作,借助媒体倡导市民节水节能,并引导经营户多采用节水节能洗车措施,鼓励无水洗车、减少污水排放、禁止废弃物向外抛洒,保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环境整洁。
三、基于我市洗车场点走规范化道路还需时日,现阶段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洗车场点的日常监管,通过缜密、长效的管理监控,防止习惯性“反弹”,并督促各区城管部门根据标准,结合实情,制定出适合本区特色的整治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治不规范洗车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