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
根据2009年省局和市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结合当前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市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所有定制式义齿加工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3月27日至4月20日。
三、检查形式:突击的系统检查。
四、检查标准:浙江省《口腔义齿加工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浙食药监械〔2003〕96号、《浙江省口腔义齿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检查表》等。
五、检查要求:
1、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保持生产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
2、检查中要重点关注企业原辅材料采购、铸造金属废料再用、环境卫生、人员资质、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