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9〕10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六日
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以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减灾“3+1”工作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防震减灾工作氛围,积极做好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江苏省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常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的实施意见》的落实。
(二)开展本市市区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三)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指导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年内至少召开1次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或工作会议,交流防震减灾工作,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观测网络建设,加强地震观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观测资料连续可靠。落实地震前兆异常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好地震前兆异常情况。启动新增数字地震台站和武进苏19井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升级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分析软件。
(五)推进震灾防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和特别重要的已建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分期实行抗震加固;农村新建民居实施抗震安全工程,逐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