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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宁波市保健食品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宁波市保健食品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精神和国家局、省局《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专项整顿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对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和规范。杜绝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原辅料,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对擅自添加化学药物和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惩治。通过整顿,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保健食品的品种清理换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有关保健食品研制机构和试制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全市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集中清理和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安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原辅料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配方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假冒伪劣原辅料,严禁非法添加违禁物品。加强日常监督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召回制度和保健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三)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对保健食品市场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抽检,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缓解体力疲劳等类别的保健食品进行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情况的检验,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集中进行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对情节严重的,按要求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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