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胸部X光检查;
(四)药品质量检验、验收、养护工作人员的视力和辨色力;
(五)根据体检情况,传染病需检验的其他项目;
(六)肝功能及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必须增加HBV-DNA检查,凡是HBV-DNA检查阳性的,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岗位。
四、体检机构的资质要求
承担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机构应当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以上(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健康检查项目范围相对应的合法法人资质;
(二)具备与健康检查相适应的检查、化验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条件;
(三)具有与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健康检查制度。
五、体检表样张(见附件)
附件:
宁波市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单位: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照
片
粘
贴
处
|
出生
年月
| | 性 别
| | 岗 位
| |
既 往
病 史
| (肝炎、肺结核、痢疾、伤寒、精神病及其它传染病史和药物过敏史)
|
一
般
体
检
项
目
| 内
科
| 心脏
| | 脉搏
| 次/分
| 血压
| Kpa
(mmHg)
|
肺
| |
肝、脾
| | 医师签名:
|
皮肤科
|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医师签名:
|
眼科
| 视力
| 左: 右:
| 辨色率
| | 医师签名:
|
精
神
科
|
诊 断 结 果:
医师签名:
|
化
验
项
目
| 肝
功
能
| 黄疸指数
| HBV-DNA
| 谷丙转氨酶
| HBsAg
| HBeAg
| ︻
检
验
报
告
单
附
后
︼
|
| | | | |
肠
道
致
病菌
| 痢 疾 杆 菌
| 伤 寒 杆 菌
| 其 它 肠 道 致 病 菌
|
| | |
X光透视
或 拍 片
| 诊 断 结 果:
医师签名:
|
体 检 结 论
|
(单 位 盖 章)
负责医师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期日证发
| 年 月 日
| 发证号
| | 签 发 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