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主动服务企业
结合凉山实际,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和激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农村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选派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技术研发、开发产品。大力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研项目,各级政府在科技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在被选派服务企业期间,原单位应保留其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允许科技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分享创新收益。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研发中心联合研发技术、开发产品,加快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各级财政建设投资的各类科技基础设施要积极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共用。
七、多渠道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全州各级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加科技投入,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要体现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集中优势科技资源,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发,逐步增加重大科技专项经费等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落实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发展。
八、切实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从外地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依托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各级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活动。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特别是企业与研究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课题活动。
九、加大对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
通过组织实建设创新型企业等方式,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使用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与设备。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企业认定等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取得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引进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开展专利申请,对已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和产品给予优先支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凉山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