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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加大机制创新力度。
  大力扶持多元化、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民开展多渠道、多领域联合与协作,提高基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基地建设项目。规范和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行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和规模经营。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基地农产品,与农户建立二次返利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流通、加工增值利润。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土地保底租金+按股分红”、“保护价收购农产品+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模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基地建设模式。
  (五)加大项目整合实施力度。
  按照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原则,整合金土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水土保持、土地整理等项目和资金,优先向基地建设重点区域、示范区域倾斜,加强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根据基地建设需求,设计具体工程项目,缺啥补啥,综合整治基地田、水、路、林、房、电、肥,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
  (六)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着力科技创新,科技转化应用平台和技术创新团队建设。鼓励科研教学单位与科技人员创办、领办、联办示范园区。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快培养科技示范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
  (七)强化精深加工。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支持基础好、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基地农产品生产、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配套的协作体系,形成大龙头带大产业、大产业支撑大龙头的产业化发展格局,确保有特色的成规模、成规模的有品牌、有品牌的高效益。到2012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0家。
  (八)强化市场拓展。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村信息服务工程,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辐射能力强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促进超市、农业企业、基地的有效对接,在大中城市超市设立特色农产品专销区、专卖点和专柜,降低流通成本。发展网上销售、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畅通基地农产品流通渠道。
  (九)强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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