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省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监管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及内容初审。
(九)领导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改革方案的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督查督办、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全省广电系统记者证的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办局及直属单位人员出访事宜;承办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审核、申报工作。
(三)法规处。
起草广播电影电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省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局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并承办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
(四)宣传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