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20至8月31日)
各市人民政府要于8月30日前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联系人名单及调查工作方案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报送参加培训骨干人员名单(每个市培训骨干8名,城市5名、农村3名)。培训工作分级进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市级调查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各市负责对所属县(市、区)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市、区)负责对所属乡(镇)农村危房调查人员进行培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8月下旬举办培训班。
(二)全面调查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25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调查人员对各自范围内的城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逐幢、逐项按标准进行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一)。
2农村危房调查:
9月23日前,各乡(镇)组织调查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农村危房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二)。
9月25日前,乡(镇)完成汇总,认真填写汇总表(见附表五),报县(市、区)农村调查组。
(三)审查、录入阶段(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调查成果进行认真审查,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修正。审查合格的调查成果要及时录入城市房屋抗震性能调查信息表(见附表三),并利用调查信息系统软件形成分析汇总表(见附表四),于9月30日前报市调查组。
2农村危房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报来的成果认真审查,对存在的问题由调查单位修正,并形成汇总表(见附表五),9月30日前报市调查组。
(四)汇总上报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市将本行政区内县(市、区)报送的信息表和分析汇总表汇总,于10月10日前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农村危房调查:
各市形成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汇总分析阶段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各市的调查结果汇总后,做进一步的数据分析,进行城市建筑物抗震加固经济评估及对策研究,为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农村危房调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各市调查结果进行汇总,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