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晋政办发〔2009〕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防病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引深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清洁工程”,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与卫生防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清洁工程的领导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薄弱环节,总结交流经验,建立与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使之形成制度,常抓不懈。要突出关键环节,重点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和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和居民生活区的垃圾,消除污水坑塘。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置,生活垃圾要做到集中收集、定点掩埋。有条件的地区力求做到“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搞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托幼机构、学校和农民工居住地的卫生,从源头上控制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季节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继续评选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底表彰6个卫生先进城市、20个卫生先进县城(市)、10个卫生先进景区和20名先进个人。
二、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病能力
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省城乡大力宣传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及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要传递健康信息,扩大健康文化的影响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当前尤其要大力宣传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为重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使群众真正了解其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科学理性应对;使群众充分了解搞好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与防控传染病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改陋习、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树新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