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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度安排:6月至7月部署全年农资专项整治打假行动及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8月督查各地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并进行小结,9至10月中旬开展秋季农资打假,11月至12月检查验收全年工作并进行全年总结。
  (二)整顿和规范农资流通环节秩序。(责任单位:工商、农办、纠风办、公安、水利、农业、物价、农机、供销部门)
  目标:建立农资“经营户口”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摧毁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吊销一批销售不合格农资等违法经销企业的营业执照,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大案要案,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争取2009年实现农资投诉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工作措施: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动态监管,按照市场监管信息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四制两查”监管体系。根据农时季节及农业生产需要在春耕秋播等农资购销高峰期组织实施定向监测,建立农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突出县、乡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销售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和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识别真假农资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和人员守法诚信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度安排: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坑农害农行为专项执法行动。6月为部署阶段、7-10月为实施阶段,11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及肉类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商务、工商、畜牧食品部门)
  目标:突出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和农村肉类市场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使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肉类食品安全有明显提高。
  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农村肉类食品市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继续抓好肉品检验检疫工作,提高农村肉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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