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1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凉山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全州农村改革发展,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8)104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扩大农村消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环节秩序。(责任单位:质监、农办、纠风办、公安、水利、农业、工商、农机、供销部门)
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使农资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
工作措施: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集中整治。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产品标识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抽检为重点,在农资销售高峰和农资集中生产、销售区域开展专项治理。对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开展打假保名扶优工作,为名优农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