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晋政发〔2009〕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日
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1年)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对调整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保持旅游产业的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年-2011年。
一、我省旅游产业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高。2008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739.3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居第13位,在中部六省居第4位。2009年1-6月,全省旅游总收入达426.34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1729%。
我省旅游产业从“十五”末至今经历了一个低基数基础上的快速发展阶段,但目前的发展水平与丰富的旅游资源禀赋并不相称,存在旅游服务体系不完整、旅游基础设施不够健全、旅游产品结构单一、市场主体弱等诸多问题。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潜力和空间还很大,需加大旅游投入,进一步改善发展旅游产业的基础条件,加快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大力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
目前,我省旅游产业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有利条件: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3000美元,旅游消费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旅游市场需求不断放大的总趋势没有改变;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使社会投资旅游的规模不断扩大;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公路、机场、铁路、环保等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我省农村“五覆盖”民生工程的建设,将使旅游产业发展的环境大为改善。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