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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医〔2009〕106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河北省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河北省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安全,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省卫生厅组织开展全省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督查与指导相结合、互查与交流相结合和自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查严、查实、查细,促使全省各地进一步提高血液安全意识,提高血液管理工作水平,有力保障血液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本次督导检查针对血液安全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血液安全隐患,提高采供血机构、实验室和医疗机构输血科质量管理水平。通过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血液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三、组织机构

  省卫生厅成立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组,医政处处长江建明任组长,省血液中心主任梁晓虎、副主任张爱红任副组长。检查组下设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输血科质量管理三个专业组,负责全省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各市卫生局也要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本地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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