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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八条 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科室、床号、住院号、手术后日数,入/出院、分娩、转科或死亡时间,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大小便、出入量、身高、体重、过敏药物等。
  第九条 书写要求
  (一)眉栏用蓝黑或黑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
  (二)“日期”栏为患者实际住院日期,用蓝黑或黑墨水笔填写阿拉伯数字。在每一页的第一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六天只写日,如在六天当中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开始时应填写月或年。
  (三)“手术后日数”栏为手术(分娩)后的日数,用红色笔填写。手术(分娩)当日为术日,填写“术日”;手术(分娩)后的次日为手术后第一日,填写“1”,依次填写至“14”日为止。住院期间行第二次手术,则在手术当日填写“术2”,次日为手术后第一日,填写“1”,以后依次填写至“14”日为止。若术后日期已填好,而在14天内又行二次手术,则在原日数的后面加一斜线,写上“术2”,术后日数以同一格式表示。例如:术日 1 2/术2  3/1 4/2。

  (四)“体温/脉搏”栏
  1.在“40℃~42℃”之间,用红笔在相应时间栏内纵向顶格记录入院、转入、分娩、出院、死亡时间。时间记录精确到“分”,要与医师记录一致,用中文书写。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
  2.“体温”的记录:将每次测得的体温以蓝笔绘制在相应时间栏内。
  ①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相邻两次温度用蓝线相连。
  ②高热采取降温措施30分钟后测体温,测得的体温绘制在降温前体温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一次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③体温不升时,在35℃线处画蓝叉“×”(或蓝点●、蓝圈○)并与相邻温度相连,在其蓝叉下方画箭头“↓”,长度不超过两个小格。
  ④体温若突然上升或下降与病情不符时应予复测,核实无误后在原体温上方用蓝笔写一小英文字母“v”(Verified,核实)。
  ⑤测体温时若患者不在,回来后要及时补测,如果长时间离院时,在体温单35℃~34℃之间用红笔纵向注明“外出”字样,以后的体温、脉搏曲线不再与外出前的相连。
  3.“脉搏或心率”的记录:将每次测得的脉搏或心率,用红笔绘制于体温单相应时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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