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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松材线虫病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传播蔓延,必须切实抓好预防措施,阻断各种传播途径。各地木材检查站、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要加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特别是松木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工作,严禁从疫区调运未经检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发现非法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必须依法扣留并及时就地进行处理。对疫区省份调入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松木包装物,要实行调入跟踪登记制度,并及时通报到达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以便及时进行复检。
  各级森林检疫部门要严厉打击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的行为。对非法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苗木以及非法调运疫木、使用疫木包装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市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州政府已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财政、发改、交通、工商、公安、建设、文广、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市政府要制定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按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和技术手段,认真抓好防治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林业、财政、发改、交通、工商、公安、建设、文广、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交通、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工商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和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文广、建设、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注重监管松木质包装材料及制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和使用木材及其制品;财政部门要将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要建立完善联防联治机制,相互通报信息,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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