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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的答复


吴友水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35号提案《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居民用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随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城市中高层住宅“总表制”供水问题日益显现。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区域内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收费混乱、管理不善、水质差等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健康,我们针对您的建议对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关于高层住宅居民用水水质问题

  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出资建设的中高层住宅,由于其建筑高度超过城市供水服务水压的标准,通过内部加压再供给中高层住户的供水方式。相对市政管网直接供水,这种供水方式还需要经过二次供水设施这一环节,包括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系统、输水管线等。

  我们通过在实地调查及用户投诉中发现,中高层住宅居民用户的自来水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有:(1)由于建筑材质标准较低,有的甚至于以次充好,还有一大部分给水管采用的是国家禁止使用的淘汰的白铁管;(2)年久老化未进行更新改造;(3)物业企业管理不善,未按规范对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4)有关部门尚未全面开展对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检查。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供水企业在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的分界点上有不同的表述,同时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不同,“产权人管理”的机制使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处于责任主体不清,设备维护不佳,水质管理不善,直接影响到中高层住宅饮用水水质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对于此问题,我们将积极协同其他职能部门,督促物业在日常管理上加强对水箱、储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管理,增加清洗频次、加强对所有机泵、电气、管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不受污染。

  二、关于高层住宅居民用水收费问题

  目前,我市中高层住宅以总表计量方式供水,供水企业对中高层住宅实行总表计量,按月向物业企业收取水费,并以总表为界划分管理职责。总表内供水设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小区物业企业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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