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关于转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转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建管〔2009〕2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下一阶段,我委将加快建立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就位服务工作机制,实时掌握此项工作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答各类疑难问题,并拟采取组织企业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联系、邀请省部级专家来我市指导等措施,全力支持帮助我市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顺利完成就位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制订具体的资质就位工作计划,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做好资质就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各地要将特级企业资质就位指导工作与“服务企业”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企业摸查情况,梳理就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请各地对每家特级企业的就位情况进行调查,认真填写《浙江省建筑业特级企业就位情况调查表》,并将调查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9日前报我委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