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王纪跃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310号建议《关于在城市核心区及旅游景区设置自行车出租点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实施全城联网租赁自行车,将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带来一定好处和便利。其一,借助遍布全市的租赁网点,使用者可以实现就地取用,用完后异地归还,盗窃自行车的犯罪空间被压缩,有利于社会治安;其二,减少了车主买车、存车的经济负担和各种麻烦。买一辆自行车,虽说所费不多,但是三五年的存车费,也差不多耗去了一辆新车的钱,而使用率却未必很高。因此,在一些较老的居民小区,“无主”自行车常常到处都是。长期占据楼道、绿地和车棚,扔不得,搬不走,甚至成为小区的一大“公害”;其三,租自行车如果更方便、更经济,骑车出行的人会更多,城市的废气污染会更少,有利于绿色出行理念的执行,有利于城市环境的长久优化;其四,从社会整体意义上看,全市联网集中租赁,有利于实现自行车存量资源社会化,利用率会更高,从而可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目前,我国实行全城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城市并不多。北京、上海、西安、苏州等城市大都只是在做方案,搞试点,且多数为是市场行为。就目前几座城市的实施情况看,杭州的做法较为成功,有借鉴作用,在杭州,政府是租赁自行车行为实施的主体,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从2008年5月1日实施至今,杭州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建立起了租赁点800个,公共自行车达到20000辆。同时,7个普通服务点升级为24小时服务点,24小时服务点总数达到15个,自行车使用范围界定为中心城区和环西湖周边。应该说,杭州实施一年来取得了特定城市条件下的成功经验。对照杭州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现阶段在宁波市区设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还存在着一些现有条件上的制约。其表现为:
一是受城市规模的限制。苏州、杭州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景点多且大部分集中于中心城区。我市中心城区的旅游景点存在小而散的特点。市区几个知名的景点,如梁祝文化公园、月湖、日湖、天一阁、天一广场等,景区内部步行即可解决,象景区范围较大的东钱湖区域,内部也已设有自行车租赁服务。目前,我市公共交通已基本覆盖各旅游景点,各景点间也有公交车辆连接,公共交通能力可满足游客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