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委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建委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优化行政服务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基层、企业及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根据省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郑主任关于行政审批工作要体现速度与效率,要在体现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群众多办事、办好事上下功夫等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建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认真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创新和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创建优质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17号)和市直机关、市监察局、市审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服务型机关实现行政效率再提速”重点工作的通知》(市机党〔2009〕28号)文件精神,通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使我委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明显减少,审批期限进一步缩短,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运作规范;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精简、高效、廉政的原则,在已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基础上,对现有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的法律法规等依据进行对照和再清理,提出拟取消和调整的意见,确保依法高效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