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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建委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营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期间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研究本辖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维稳工作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重点对象排查稳控情况,上级督办案件协调处理情况,维稳责任者落实执行情况为重点,狠抓维稳工作的落实。要以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要强化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外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拆除工程的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房屋租赁的管理,对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要积极做好解危处置工作,对鉴定为危房的、特别是可能发生坍塌的危房,必须坚决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预案,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和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同时,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在9月30日前,市建委将对部分县(市)、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方案附后),各地要充分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国庆节期间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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