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河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审核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社办[2009]15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为做好2010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网上核发就业报到证的基础工作,经研究,定于10月12日至10月23日在石家庄市进行2010年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审核统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审核、统计全省2010年非师范类毕业生人数和基本情况;建立2010年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数据库。
二、审核办法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核组。各学校将准备好的生源数据库和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资格审核组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2010年毕业生生源数据库(用优盘拷贝数据)、新生录取花名册原件(备查)及复印件(留存)、学籍变动有关材料。(注:为方便查验,电子版数据库的顺序要与录取花名册的顺序一致)
(二)编制2010年生源数据库相关事项
1、生源所在地代码应使用2010年行政区划代码库(可到工作群空间下载使用),且必须落实到县(市、区)级。
2、专业代码应使用2010年专业代码库(可到工作群空间下载使用)。在专业代码库中找不到的专业,可用专业代码库中相近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代替(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要一致)。同时,需在数据库中添加zydm1、zy1两个字段,在两个添加字段中填写原专业代码库中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原专业代码库中没有的专业,应特别注明并在审核时另行编码。本、专科专业名称相同的专业,其专业代码不能互相代替使用(专业代码首位为0和1的是本科专业代码;首位为5和6的是高职(专科)专业代码)。研究生和中专生生源数据库中的专业代码仍使用原专业代码库。
3、为避免数据丢失,请用标准库直接做数据库,不要用原来下发的就业系统和EXCEL格式导入导出。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生源审核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校严格按要求的时间准时上报,逾期我厅不再组织审核补报。
2、各学校必须保证所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要将2010年毕业生涉及的所有情况(包括毕业总数、学籍变动人数等)一次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