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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Ⅲ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5天内完成,并以州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
  5.2表彰和惩处
  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6 保障措施
  6.1 技术支撑队伍
  加强我州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技术支援工作,指导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单位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应急支撑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6.2 专家队伍
  建立我州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专家组,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各自的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6.3 基础平台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4 情报力量
  州公安局、州国安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情报搜集能力建设,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情报支撑。
  6.5 技术研发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技术研究,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6.6 对外合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对外合作渠道,必要时通过对外合作共同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6.7 经费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基础平台建设、情报力量建设、技术研发、预案演练等工作开展。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各县市、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讲活动。
  7.2 培训
  各县市、各部门要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等列为行政管理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特别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
  7.3 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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