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凉山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凉山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州范围内发生的Ⅲ级(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并指导县市和相关部门(单位)预防处置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其中,有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按照《四川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有关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我州范围内发生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按照《四川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事件分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5)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