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加大绿色食品开发力度,集中抓好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总量扩张和全程监管。积极发展以种植养殖业、非木质采集业为主的林下产业,努力提高林地产出率。引导和支持各地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发展蔬菜、瓜果、花卉、亚麻、食用菌、北药、饲草饲料等特色种植业和蚕蜂、林蛙、鹿等特种养殖业,大力发展木制品、豆制品和刺绣、编织、酿造等特色加工业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搞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观光农业和生物质产业,推进特色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四)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建设好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尼尔基引嫩扩建一期工程、三江平原灌区工程和大型泵站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切实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大力开展旱涝保收田工程建设。坚持多元投资,围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现代农机具购置和下摆,切实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实施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贴和水稻育秧大棚建设补贴政策,今年建设水稻育秧大棚10万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加强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围绕粮食、乳肉、饲料等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集聚,推进资源要素和加工能力向优势企业集中,逐步形成区域明显、精深加工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打造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增强带动能力和竞争能力。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前景看好、发展潜力大的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形式优化和聚集生产要素,尽快做大做强。
(二)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投入、新建项目、扩大规模、整合重组和基地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绿色食品发展资金、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
(三)扩大龙头企业信贷规模。各级政府要选择成长型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企业重点贷款项目,深入推进银企对接。各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指导意见》(哈银发〔2009〕17号)精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贷款额度,在贷款展期、续贷和项目贷款宽限期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问题。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要对信誉好、有还款能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三、搞活农产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