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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林业局关于宁海县农林局要求采伐枯死古枫香树的批复
宁波市林业局关于宁海县农林局要求采伐枯死古枫香树的批复
宁海县农林局:
你局《关于要求采伐已死古枫香树的请示》(宁农林〔2009〕74号)收悉。
鉴于你县深圳镇赤岙村陈家坑自然村枫树琅的一棵古枫香树(编号为BE300525)现已枯死的事实,根据《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第
十九条
第二款、第
四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和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林资〔2005〕118号)精神,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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