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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林业局关于宁海县农林局要求采伐枯死古枫香树的批复

宁波市林业局关于宁海县农林局要求采伐枯死古枫香树的批复


宁海县农林局:

  你局《关于要求采伐已死古枫香树的请示》(宁农林〔2009〕74号)收悉。

  鉴于你县深圳镇赤岙村陈家坑自然村枫树琅的一棵古枫香树(编号为BE300525)现已枯死的事实,根据《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和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林资〔2005〕118号)精神,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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