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09年10月
2、研究出台加快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围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对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森林评估师和评估制度建立等进行深入调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第三季度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抓好宣传贯彻。
责任领导:袁进
责任处室:森林资源处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
3、推进林地林木流转。在内容上,突出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和落实责任;在配套服务上,重点抓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林业发展金融扶持,和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服务平台等建设;在方式方法上,通过培育不同类型典型,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带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
责任领导:袁进
责任处室:森林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0年底
4、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按照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拟在县市区抓三个不同类型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经验,并在面上推广。
责任领导:袁进
责任处室:森林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
5、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按照《浙江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全市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并切实按方案实施。
责任领导:袁进
责任处室:森林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0年6月
(二)着力解决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森林林分质量不高方面的问题
6、全面实施“关注森林”活动。修订《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开展“关注森林”宣传图片巡回展览,组织“关注森林”十大杰出人物评选等活动,积极开展“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及认养认管绿地、树木活动。
责任领导:孙云、朱永伟
责任处室:绿办 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0年3月
7、抓紧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近期工作。赴国家林业局专题汇报我市创森工作,制定《宁波市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创森宣传,着手落实创森各项指标、做好台帐整理汇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