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现绿色增长的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5.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在搞好重大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科学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的需求,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和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三)编制区域规划。按照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级总体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各市、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研究,形成 “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2009年底前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 “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
第二阶段(2010年1月到6月)。开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形成规划框架。围绕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2010年7月到2011年初)。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全省与国家、各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负责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重大问题,论证筛选重大项目,平衡衔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