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产业政策问题的复函
(赣发改产业函[2009]154号)
南昌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要求出具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白酒发酵工艺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明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件精神,经现场审核,现回复如下:
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一直从事发酵酒的生产,2002年12月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白酒生产许可证(XK10-030 3653),2008年换发新证(QS3600 1501 3653),主要产品为白酒。公司拥有发酵池、蒸馏甑、冲洗瓶机、过滤机、饮料泵、灌装机、封盖机、酒池、储酒设备等一整套固态发酵酒生产设施,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具备了生产固态发酵酒生产条件。公司2002年获全国工业产品白酒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为300吨,目前公司生产能力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