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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稳定奶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稳定奶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畜牧办[2009]7号)


各区县畜牧办公室:

  近期,受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尚未完全消除、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消费信心不足以及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乳制品市场消费疲软,乳制品滞销压力逐步向生鲜乳收购和生产环节传递。国内一些地方倒奶、杀牛现象有反弹态势。为切实保护奶农利益,维持本市奶业生产稳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奶业生产的紧急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奶业生产中存在的阶段性购销矛盾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本市奶业生产稳定,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乳制品加工企业购销矛盾逐步显现。在市政府和市农委领导的亲自协调下,光明乳业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目前产销矛盾有所缓解,但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为此,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奶业生产形势,珍惜来之不易的生鲜乳收购秩序,切实做好稳定郊区奶业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奶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场入户做好奶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全面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奶牛场卫生规范》等技术规程,普及奶牛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要切实加强奶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两病”检测工作,当前要禁止奶牛跨省调入,确需调入的要严格执行检疫审批手续,保障本市奶牛生产健康稳定。要加快推进规模化奶牛场标准化建设,提高奶牛场生产能力和水平。市奶业行业协会要及时掌握奶业生产、乳制品销售等相关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三、要加强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市农委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农委[2008]476号)要求,开展打击生鲜乳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工作。乳品质量检测机构要继续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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