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宠物诊疗机构动物疫情报告的通知
填表说明:此表请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汇总,上报至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测报科,联系电话/传真:32160580。
附表2:
上海市宠物诊疗机构狂犬病疑似病例快报表
填表单位: (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发生地点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始现症状日期
最初感染日期
临床症状
诊断单位及诊断人
诊断时间
发病情况
动物种类
饲养数
发病数
死亡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