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同意沪崇渔供油5号渔业辅助船转让的批复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同意沪崇渔供油5号渔业辅助船转让的批复
(沪水产办[2009]17号)


崇明县农委:

  你委《崇明县农委关于申请沪崇渔供油5号渔业辅助船转让过户的请示》(崇农渔[2008]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县沪崇渔供油5号渔业辅助船转让,请按规定办理渔船登记、检验和辅助船许可证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