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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成立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批复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成立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批复
(洪卫中医字〔2009〕22号)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成立中医“治未病”中心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成立中医“治未病”中心,请你院认真抓好中医“治未病”中心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加强“治未病”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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