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动疫控〔2009〕34号)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2月17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落实措施,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攻坚战,为全年动物防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两会”和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期间本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农业部和本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免疫工作。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有效防止和减少疫情发生的关键。各区县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免疫工作放在首位,打牢防疫工作基础,扎扎实实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对于新发生的A型口蹄疫,本市将按照农业部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免疫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要组织好疫苗采购和供应,加强免疫技术培训,确保免疫质量。要早准备,早部署,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集中免疫工作,同时要加强调查摸底,及时做好新补栏畜禽的补免工作。在集中免疫期间,要每周将免疫进展情况报至我中心。要切实做好免疫效果评估工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畜禽,及时进行加强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养殖情况,切实加大疫情监测工作力度。当前,要加强奶牛场、猪场口蹄疫疫情排查和疫情监测,同时要持续做好种禽场、专业养禽户、活鸡交易市场、野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的禽流感监测。要加大监测频次和数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市境地区要加强疫情巡查,密切关注周边省市疫情动态,防止疫情传入。要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力度,深入开展疫源追踪工作,为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要积极配合我中心组织开展的现场调查、采样监测等工作。

  三、加强养殖场(户)防疫管理工作。

  各区县要积极指导本地区养殖场(户)做好防疫工作,切实落实消毒、自我封锁、隔离、无害化处理等防疫措施。当前,要重点加强奶牛养殖场的管理,要坚决实行封闭管理,禁止牛只调运,严格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同时要指导养殖场切实做好消毒工作,加大消毒力度,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要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防疫制度和养殖档案,提高防疫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