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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贸委关于南昌市酒类市场整顿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酒类经营者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摸底,对没有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的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并限期完成备案。

  (二)从酒类销售终端着手,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重点检查各商场、超市、品牌经销商及大型餐饮酒店随附单使用和索取情况,对未使用随附单的经销商及未索要随附单的销售终端进行批评教育,限令整改。

  (三)对酒类流通市场消费者投诉多的薄弱环节进行整顿

  各大食品批发市场、餐饮酒店、酒吧、夜总会是酒类流通的薄弱环节,各县、区(开发区)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具备酒类流通经营主体资格、是否进行酒类流通经营备案、是否使用随附单和严格执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仿冒、“傍名牌”和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

  (四)重点开展节假日酒类流通市场的整顿

  要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节假日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

  (五)积极开展酒类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

  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将把酒类流通执法作为一个重点,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对各种不规范的酒类经营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制售假冒酒类产品的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职责

  (一)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商贸部门负责对酒类流通环节进行检查,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证照不齐和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质监部门负责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五)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对检查;

  (六)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

  1、召开全市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掌握酒类市场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在各自辖区内大力开展酒类市场的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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