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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省、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省、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省、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省、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60华诞,宣传、启动8月8日我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充分展示我省、市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与城运同行”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为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为“创建富民兴赣大业,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现就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活动一:“全民健身日”宣传展示省市启动仪式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国庆6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南昌市国庆60周年全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南昌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活动主题

  人人共享体育,体育造福人人。

  三、时间地点

  2009年8月8日(周六)上午7:28,南昌八一广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宣传展示省市启动仪式”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谢 茹(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主  任:胡 宪(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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