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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


  (十七)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发挥省再担保公司作用,扩大对文化产业的融资担保,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中小文化企业的信用担保公司,引导担保机构与银行开展互利合作。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为激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探索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资源项目、销售合同、门票收入等现金流量等作为抵(质)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

  (十八)完善产权交易及相关服务功能。强化西部产权交易所等现有机构的知识产权交易功能,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专业部门,发挥好西部知识产权交易网的平台作用,采取网上市场与网下市场相结合、国内交易与国外交易相结合、日常展示与专题推介相结合、项目培育与引进投资相结合、项目推介与项目需求相结合等形式,为知识产权交易、股权托管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为文化企业利用无形资本融资创造条件,为创业资本、风险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与退出文化市场拓宽渠道。大力发展无形资产评估、研究策划、投资咨询、市场经纪等为主体的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专家队伍,提升陕西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活跃程度。

  (十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化项目启动、中小文化企业贷款担保、文化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高技术化改造等方面。建立财政出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对包括中小文化企业在内的贷款风险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加大对文化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发展。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加大对文化资源市场化运作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和带动功能。

  五、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多方合力,共同推动金融在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破

  (二十)营造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的组织领导,科学规划适合地方实际的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及经济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密切监测、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和充实文化产业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积极向金融机构和有关方面推荐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对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有力、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在参与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风险预期,激发其加大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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