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
(陕政发〔2009〕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切实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省政府决定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西部强省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基础保障功能。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使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业和企业产品的整体水平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质量需求得到普遍满足。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省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打造省级名牌产品400个以上,使全省名牌产品企业产值达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
(三)主要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食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服装等八大支柱产业发展;加快钢铁、汽车、能源、装备制造、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物流、航空、光伏等12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振兴;形成石油天然气及化工等20个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形成5个以上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10个以上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核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