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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关于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关于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
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沪农认证[2009]5号)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保障“三品”生产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农委下发《2009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并落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市农委“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讨论研究,特制定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面检查,维护认证标志权威性

  检查对象包括市场上所有标称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依法予以处理。

  二、注重引导,强化依法用标意识

  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引导获证单位依法使用标志。积极向获证单位宣传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获证单位用标主动性;与此同时,要科学指导获证单位在标志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规范用标。

  三、扩大宣传,增强认证产品公信力

  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是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活动之一。各区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概念、标志图案、标志防伪查询方式等内容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为生产、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提升标志依法监管水平

  各区县工作机构要通过标志市场专项检查,掌握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规范使用标志行为。同时要针对当前标志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进一步完善标志监管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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