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农委[2009]287号)
金山、闵行、嘉定、青浦区农委、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影视局《关于推进“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第347号)要求,结合各区上报的2009年建设计划,经研究,现将2009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农委为本项目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财政根据各区财力不同情况实行差别补贴。其中闵行、嘉定、青浦三个区市财政补贴40%,金山区市财政补贴60%。各区财政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将“千村通”工程区级平台及终端维护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
三、各区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镇、村,并规范建设程序。
四、项目完成后,区农委、区财政局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项目建设总结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09年10月16日
2009年度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 建设数量
| 建设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市补贴标准
| 市补贴(万元)
|
嘉定区千村通工程项目
| 55
| 嘉定区农委
| 238.7
| 40%
| 95.48
|
闵行区千村通工程项目
| 28
| 闵行区农委
| 121.52
| 40%
| 48.608
|
金山区千村通工程项目
| 40
| 金山区农委
| 173.6
| 60%
| 104.16
|
青浦区千村通工程项目
| 30
| 青浦区农委
| 130.2
| 40%
| 52.08
|
合计
| 153
|
| 664.02
|
| 300.328
|